教育部青年發展署「114年大專校院職涯輔導成果評選」申請期程延至114年3月31日
說 明:
一、 本署前於113年11月5日函(如附件1)送旨揭評選須知,原定受理申請至114年3月1日止,惟為鼓勵全國各校重視學生職涯發展、精進職涯輔導效能,並表揚獎勵優秀學校及教職員,申請期限延至3月31日止,請有意者踴躍報名,於時限內完成線上申請作業(https://mycareer.yda.gov.tw)。
二、 檢送修正之「114年大專校院職涯輔導成果評選作業須知」1份。
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4 年大專校院職涯輔導成果評選作業須知.pdf